数字地租、算法垄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的悖论审思兼论当代技术封建主义思潮

李弦, 吴诗

李弦, 吴诗. 数字地租、算法垄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的悖论审思—兼论当代技术封建主义思潮[J].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5, 27(4): 1-11.. DOI: 10.14071/j.1008-8105(2025)-3027
引用本文: 李弦, 吴诗. 数字地租、算法垄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的悖论审思—兼论当代技术封建主义思潮[J].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5, 27(4): 1-11.. DOI: 10.14071/j.1008-8105(2025)-3027
LI Xian, WU Shi. The Paradox of Digital Land Rent, Algorithmic Monopoly and the Theory of the Total Process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On the Contemporary Trend of Technological Feudalism[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DOI: 10.14071/j.1008-8105(2025)-3027
Citation: LI Xian, WU Shi. The Paradox of Digital Land Rent, Algorithmic Monopoly and the Theory of the Total Process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On the Contemporary Trend of Technological Feudalism[J].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DOI: 10.14071/j.1008-8105(2025)-3027

数字地租、算法垄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的悖论审思——兼论当代技术封建主义思潮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4FKSB015).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李弦,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吴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

  • 中图分类号: F03;F091.96

The Paradox of Digital Land Rent, Algorithmic Monopoly and the Theory of the Total Process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On the Contemporary Trend of Technological Feudalism

  • 摘要:

    技术封建主义是近年来国外学者兴起的对资本主义的另类批判,通过“封建复归”的隐喻,揭示出数字资本主义的垄断性、寄生性与非生产性。为避免陷入“概念先行”的陷阱,从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理论视域对其基本逻辑进行解析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作为新兴的术语变革,在国内外学界具有较高研讨热度,整体呈现出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辨识“社会形态变迁”以及从政治经济学视域下考察“租金回返与寡头垄断”两条研究路径。技术封建主义思潮所宣扬的数字租金与“云封地”似乎正在取代资本主义的两大支柱——利润和市场。基于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从剩余价值颠倒为平均利润,利润颠倒为地租的“头足倒立”逻辑中,找到“地租一般”与超额剩余价值在资本运行中的理论在场。从资本主义市场悖论中,厘清云资本辖制下算法偏好控制对自由竞争与技术进步的灼伤。进一步明晰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的深层危机,对于打破“技术乌托邦”迷思,直面算法控制与数据垄断的压迫性具有一定理论价值。

    Abstract:

    Technological feudalism is an alternative criticism of capitalism, which has been raised by foreign scholars in recent years. Through the metaphor of “feudal restoration”, it reveals the monopolistic, parasitic and unproductive nature of digital capitalism. In order to avoid falling into the trap of “concept first”, it is of profou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analyze the basic logic of Marxist capital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ts critical theory. As a new term reform, it has a high research heat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at home and abroad, showing two research paths of identifying “social form chang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rent return and oligopol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economy. The digital rents and “cloud fiefdoms”of techno-feudalism seem to be replacing the two pillars of capitalism: profits and market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the total process of production of Marxist capitalism, from the “upside down”logic that surplus value is reversed into average profit and profit is reversed into land rent, the theoretical presence of “general land rent”and excess surplus value in the operation of capital is found. From the paradox of capitalist market, clarify the burning of algorithmic preference control under the domination of cloud capital to free competition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Further clarifying the deep crisis of capitalism in the digital age has certain theoretical value for breaking the myth of “techno utopia”and confronting the oppression of algorithmic control and data monopoly.

  • 《资本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和运行机制,“融汇了多种理论视角,蕴含着丰富的理论资源”[1]。《资本论》理论体系由三大核心部分组成。首卷聚焦于资本形成机理,系统阐释剩余价值的创造逻辑与生成路径。次卷转向资本运行机制,揭示剩余价值从潜在形态向现实形态转化的必要条件。终卷构建了资本主义全景分析框架,将生产、流通、分配三大环节纳入有机整体进行考察,通过利润、利息、地租等具体形态的剖析,完整展现了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的分配规律与实现形式。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生产与流通或称之为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实现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机制。

    近年来,随着数字平台的崛起,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话语体系已有食利资本主义(Rentier Capitalism)、数字资本主义(Digital Capitalism)、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等。当今国外学者又提出“技术封建主义(Techno-Feudalism)”这一带有明显反动性的术语,认为当前资本主义的实际运行与马克思提出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相悖,“我们正在目睹一些与任何资本主义都完全不相容的事情”[2],即数字地租、算法平台对利润生产和市场竞争的冲击。莫洛佐夫(Evgeny Morozov)提出“技术封建主义并非源于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而是因为它显然无法理解数字经济——在数字经济中究竟生产了什么以及如何生产”[3]。有鉴于此,如何思考当代技术封建主义思潮成为了一个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审慎思考资本主义在平台技术与数字算法下呈现的新异化表征,同时善用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为当今的混沌思潮进行学理廓清。

    技术封建主义是近年来西方学者批判理论的核心议题之一,其核心命题在于数字技术的垄断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异化,形成了一种兼具封建权力结构与数字资本剥削特征的新型社会形态。塞德里克•迪朗(Cédric Durand)、雅尼斯•瓦鲁法基斯(Yanis Varoufakis)、约迪•迪恩(Jodi Dean)等学者将其定义为平台垄断、数字圈地与算法控制下的权力重构。对其兴起背景、基本主张、基本特征进行梳理有助于更加全面掌握、展望这一新思潮的理论图景与未来发展趋势。

    2008年金融危机本被视为资本主义系统性危机的爆发,但各国政府通过量化宽松政策和对大企业的救助,反而巩固了新自由主义体制。资本主义并未崩溃,而是通过“吸收危机”强化了其合法性。美国政府以拯救经济为名向华尔街注资,却未触动资本积累的核心逻辑,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这种“危机管理”使资本主义显得不可替代。在这个背景下,马克•费舍尔(Mark Fisher)提出“资本主义现实主义”——资本主义不仅是唯一现实的政治经济系统,甚至无法想象其替代方案[4]。这是对全球金融危机后资本主义制度韧性及其文化霸权的深刻反思。资本主义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和吸纳能力,能将全世界最偏远的生产资料纳入自身增殖环节中,所有一切都被资本主义再领土化了(Reterritorialization)。苏联解体后,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宣称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制是人类社会的终极形态。左翼失去社会主义实践的参照系,陷入“乌托邦想象力萎缩”的困境。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Žižek)、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ric Jameson)等学者虽批判资本主义,但未能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导致左翼话语逐渐退守为“否定性批判”。费舍尔以电影《人类之子》中人类丧失生育能力的剧情,隐喻资本主义的“不育性”——制度再生产的动力不是创造新世界,而是维持现状。这种“没有未来”的绝望感渗透到社会心理层面,成为左翼悲观情绪的底色。西方左翼学者陷入集体性理论困境和情绪危机,逐渐形成一共悲观共识,即“想象世界末日比想象资本主义终结要容易”[4]

    随后,部分学者如尼克•兰德(Nick Land)、雷蒙•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等人转向“加速主义”,主张通过技术加速资本主义矛盾,以催生新社会形态。该理论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法国后结构主义思想家吉尔•德勒兹(Jill Deleuze)和菲利克斯•加塔利(Felix Gatari),他们在“五月风暴”失败后提出资本主义的自我瓦解可以通过加速其发展而非直接反抗。其核心逻辑基于对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改造,认为技术加速可突破资本主义桎梏。左翼加速主义者强调,资本主义已通过专利垄断和技术收编压抑生产力,需“解放潜在生产力”[5],将基础设施重新导向公共目标。他们主张“按照后资本主义的目标来重组和重构”[5]平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构建民主化经济模式。右翼加速主义尼克•兰德则更激进,认为技术奇点将超越人类控制,导向资本主义的“超人类主义(transhumanism)”进化。这一理论在实践中暴露出矛盾,技术巨头Google、Meta、Amazon反而利用算法和平台垄断强化了资本权力,左翼加速主义沦为右翼技术封建主义的共谋。这种理论上的挫败加深了左翼的无力感。

    技术封建主义作为这种悲观论调的延续,源于对数字资本主义与平台资本主义的批判性超越。迪朗在《虚拟资本》中提出金融化是资本主义“秋天的标志”,但数字技术的崛起进一步加速了这一进程。随着数字垄断与平台资本的扩张,Google、Amazon等科技巨头通过数据垄断和算法控制形成“数字领地”,其盈利模式从创造剩余价值转向租金榨取,引发对“新圈地运动”[2]的批判。马克思对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分——剩余价值的隐蔽剥削与暴力征用的对立——被重新激活。面对资本主义的适应性,左翼陷入“替代方案真空”,试图通过“封建复归”隐喻,揭示数字时代权力结构的倒退性,以封建主义作为批判工具,试图突破“资本主义终结论”的藩篱。

    1. 什么是技术封建主义?

    莫洛佐夫等人率先批判硅谷的“技术乌托邦”意识形态,指出平台垄断与用户依附性的增强。右翼学者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提出回归封建主义,强调技术寡头与中产阶级的消亡,但未深入政治经济学分析。紧接着迪朗在《技术封建主义》(2020)中从加州意识形态解析了新型科创公司造就的硅谷共识神话,新创企业创建并垄断了一种新的土地,藉此加剧了以“数字租金”为由的掠夺,将封建主义类比为平台通过无形资产(数据、算法、知识产权)来收取租金的模式,并划分四种租金类型:知识产权租金、自然垄断租金、级差地租、动态创新租金[6]。迪朗指出,资本主义的金融化阶段已让位于新圈地运动,平台通过控制数据、算法和用户行为形成“云领地”[6],其盈利模式从剩余价值剥削转向租金榨取,标志着资本主义的退化。瓦鲁法基斯在《技术封建主义:什么杀死了资本主义?》(2024)中强调资本主义已退化为“技术封建主义”[2],其核心矛盾是“云贵族”(科技寡头)与“云农奴”(用户与零工劳动者)的对立。齐泽克、迪恩、西格哈特•内克尔(Sieghardt Necker)等学者围绕技术封建主义的理论建构展开了深入对话。迪恩与瓦鲁法基斯在分析数字经济形态时达成重要共识,当资本主义生产体系被智能算法主导的数字经济范式重构后,我们便“已经进入了一个不是由利润而是由租金驱动的社会经济体系”[2],其本质已非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形态,而更趋近于数字时代的封建体系,这种论断构成了技术封建主义理论的核心命题。

    其主要特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经济租佃化,平台通过封闭生态,如Amazon、Apple构建虚拟领地,通过数据垄断收取租金,这些租金取代传统剩余价值成为资本积累的核心。其二社会依附性,用户与劳动者被困于数字庄园,数字技术本应促进协作,却因平台垄断导致社会联系被算法割裂,形成孤岛化的社会结构。用户行为受算法规训,形成虚假自主权,外卖骑手不仅被系统强制派单,更因双方之间没有雇佣关系,处于绝对弱势地位,从而不得不依附于平台,尽管平台从他们身上抽走大部分收入。齐泽克与莫洛佐夫从意识形态角度认为技术封建主义是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其通过算法推荐与信息茧房消解了公共领域的批判性。迪恩指出“社会不再以工人和商品的生产为导向。它现在是一个集个性化服务、特权、等级制度和忠诚为一体的秩序,不是一个社会工厂,而是一个社会庄园”[7]。其三权力集中化,科技巨头兼具经济与政治控制力,大卫•哈维(David Harvey)、内克尔、阿兰•苏皮奥(Alain Supiot)从技术赋予的权力与社会等级制度进一步彰显来批判资本平台技术与平台资本主义。于尔根•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齐泽克、肖莎娜•租博夫(Shoshana Zuboff)用“大他者”取代参与式民主文化来批判当代资本主义呈现的封建特性。

    2. 技术封建主义思潮的最新研究述评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对于技术封建主义思潮的研究集中于探讨是否构成社会形态的变迁,齐泽克认为“通过公有财产私有化而出现的新巨型公司(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证明,我们今天正在目睹新封建主义、封建资本主义的崛起”[8]。封建主义正在取代资本主义,这也是技术封建主义思潮的最大“卖点”。瓦鲁法基斯认为“资本摆脱了资本主义市场的枷锁!在资本取得胜利的同时,资本主义本身却在后退”[2]。这种乐观甚至乌托邦式矛盾逻辑给悲观者希冀,给麻木者警醒。莫洛佐夫批判许多左翼学者的言论,认为“这种更多诉诸道德而非理论分析的宣言中有足够的震撼价值,足以唤醒昏昏欲睡的公众”[3]。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另类的资本主义批判路径,为他们招致诸多争论。主要争议有5类,第一类是“退回到封建社会”,迪朗通过分析封建主义的特点,识别出封建主义逻辑的悖论式复苏形式[6]。瓦鲁法基斯也认为“资本主义正在被接管”[2]。第二类是“资本主义矛盾深化论”,莫洛佐夫认为技术封建主义是“资本主义内在剥削和外在掠夺本质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再深化,是华勒斯坦的‘中心—边缘’模式的进一步深化,不是资本主义的倒退而是资本主义曾经被掩盖的野蛮的一面再次暴露在大众面前”[3]。第三类是“亚形态说”,蓝江认为技术封建主义是“一种云平台的资本主义亚形态,不构成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整体取代”[9]。第四类是“新阶段论”,李弦认为技术封建主义不只是数字资本主义的一种亚形态,因为“亚”无法揭示两者之间的差异,他认为技术封建主义是资本主义在数字时代的一种新阶段,但还不是新形态[10]。陈人江认为技术封建主义并非新封建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而是垄断资本主义更具食利性和寄生性的新样态[11]。第五类是“技术进步的社会退步论”,徐良川和潘依林认为技术封建主义本质上是以产权、接口、标准等原则“割据”地重述占有与征用的封建逻辑,是科技进步的政治退步[12]

    在政治经济学视域,瓦鲁法基斯、迪朗等人最初便是从考察资本主义经济领域现象的变化,概述出从利润生产到租金掠夺、从竞争市场到平台算法垄断的转变,揭示出社会形态的嬗变。迪朗的范式转型理论指出,租金经济的非理性膨胀正在消解利润驱动的规律性积累,这一论断构成了技术封建主义的核心理论模型。他在《技术封建主义》中探讨了技术封建主义“建造坚不可摧的垄断壁垒、算法的有用力量相结合的普遍监控、投资和增长疲软”[6]。莫洛佐夫认为玛丽安娜•玛祖卡托(Mariana Mazzucato)将“数字封建主义”指认为科技平台产生的不劳而获的收入[3]。瓦鲁法基斯提出云资本的新颖之处在于“可以通过不涉及雇佣劳动的方式进行自我复制,如何复制?通过命令几乎全人类免费参与其再生产!”[2]李弦认为“本质为垄断性、寄生性且非生产性的技术封建主义,致使数字地租替代利润、技术寻租替代投资、暴力征用替代自由竞争,最终使资本主义赖以生存的自我增殖能力被其侵蚀”[13]。蓝江认为瓦鲁法基斯由于对马克思利润和资本概念的误读,提出有别于马克思的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理论,甚至“创造性”提出资本三重性论断,瓦鲁法基斯认为资本的占有代表了一种合法的剥削权,以及在云资本下对用户行为的矫正和引导权力。这是对马克思资本和利润概念的误读,不代表建立在剩余价值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亡[14]

    概言之,关于技术封建主义思潮,一方面,国外学者在分析资本主义新兴变化时仍然保有一定程度上的敏锐性,另一方面,国外左翼学者由于受到右翼思想的干扰,从而出现一些激进与理论偏移,反映出西方左翼学者日益远离马克思主义的危险趋势。无论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探讨技术封建主义究竟是资本主义的倒退或是一种新形态、亚形态,还是从政治经济学视域考察数字资本主义与平台技术的联袂中呈现出的资本运行新表征,都必须基于马克思资本批判基本理论,才能不囿于旧有话语体系,同时不错失资本主义的崭新变化。恩格斯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15]。要审视技术封建主义思潮,依循他们的理论起路,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论,才能避免落入“形而上”的、抽象的思辨论证范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构建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理论,以物质生产为核心展开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辩证分析。然而,数字技术的渗透使剩余价值的来源与表现形式发生根本性异化,传统生产总过程的逻辑链条被系统性颠倒。这种颠倒的起点,在于数字劳动对物质劳动的替代性支配,平台通过私有化用户行为数据与零工劳动的数字化痕迹,将原本游离于生产领域之外的“一般智力”[16]转化为资本积累的核心资源。由此,剩余价值的生成从工厂车间的活劳动剥削,转向对数据生产与算法控制的隐蔽榨取。但如果仅仅看到数据垄断的层面,显然是不够的,倘若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技术封建主义与平台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差异。数据垄断只构成表层逻辑,“资本空间化”与“空间资本化”才是数字租金得以实现的进阶逻辑,其背后被掩盖的价值创造颠倒为数字地租才是理解当代资本主义新异变化的高阶逻辑。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阐述了地租的本质,将其定义为“土地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独立的特有的经济形式”[17],其核心逻辑是土地是有限的,谁垄断了土地,谁就能成为“食利者”躺着赚钱。考察国内外学者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路径,其主导性架构为“数字技术应用+数字资本逻辑”,在此框架下呈现出数字资本主义、食利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技术封建主义等新型话语体系。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不是万花筒,不需要冠以形形色色的名称[18],这种观点有其理论立场,但仍需仔细分析各学派对现实进行批判时提出的理论之间的核心差异。

    1. 平台资本主义与技术封建主义的理论差异

    瓦鲁法基斯认为“为了更好理解地租回归其核心地位”,为了“更好把握这场系统性变革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我们使用一个新的术语来描述它”[2]。平台资本主义作为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的典型形态,其理论核心聚焦于数据驱动的新型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重构。根据尼克•斯尔尼塞克(Nick Srnicek)的定义,平台资本主义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19],“平台是数据的提取装置”[19],通过数据提取、算法控制与网络效应,将用户行为转化为可资本化的数据−流量,形成聚合性、交互性、扩张性与垄断性的经济模式。如表1所示,在积累方式上,平台资本主义从对数字劳动的剥削维度,认为资本积累依然源于剩余价值生产。技术封建主义左翼学者认为,科技大亨借由数字技术开掘出云空间,通过空间垄断进一步榨取地租从而实现资本积累。在权力结构上,平台资本主义侧重于生产领域的集中化垄断,技术封建主义更强调空间领域的封建化分封。在剥削形式上,前者引入“数字劳动”这一新型劳动方式,零工经济的数字泰勒制加深了劳动剥削。后者认为开拓出的虚拟领地正在成为数字佃农新的剥削场域,进一步导致空间异化。在矛盾焦点上,一个侧重于生产社会化与数据私有化之间的矛盾,一个侧重于空间公共性与资本私有化之间的对立。从积累模式、权力结构、剥削形式、矛盾焦点四方面,平台资本主义与技术封建主义都呈现出显性差异。平台资本主义理论仍囿于生产逻辑的线性延伸,未能充分揭示资本在空间维度上的异化,其分析框架虽指出数据垄断的重要性,却未触及资本如何通过空间资本化将虚拟空间转化为租金攫取的工具,而这正是技术封建主义的理论突破点。技术封建主义超越了平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批判,转而聚焦虚拟空间的权力重构与资本积累机制的质变,其核心命题在于数字技术催生了虚拟领地,资本通过空间瓜分与租金剥削实现封建化复归。

    表  1  平台资本主义与技术封建主义的理论差异
    平台资本主义技术封建主义
    积累逻辑剩余价值生产(数据劳动剥削)地租榨取(空间垄断与租金抽取)
    权力结构生产领域的集中化垄断空间领域的封建化分封
    剥削形式劳动异化(零工经济的“数字泰勒制”)空间异化(虚拟领地的“数字佃农制”)
    矛盾焦点生产社会化与数据私有化的矛盾空间公共性与资本私有化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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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从“羊吃人”圈地运动到“算法吃人”的数字圈地运动

    法国重农主义学派经济学家弗朗斯瓦•魁奈(François Quesnay)认为“地所以是财富,只因为土地生产物是满足人类的需要所不可缺,使这种财富成为财富的根源”[20]。古典经济学派将土地、劳动、资本并列为三大生产要素。土地作为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在封建社会成为财富的衡量标尺。卢梭在《论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指出“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硬说‘这块土地是我的’并找到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的缔造者”[21]。这就是最原始的圈地运动。瓦鲁法基斯指出“土地和先进武器的完美结合决定了谁对谁做什么,谁拥有权力,谁必须服从。这就是封建主义”[2]。18世纪末,英国爆发“羊吃人”圈地运动(Enclosure Movement),地主通过暴力或法律手段将公共土地和农民耕地圈占为私有牧场和农场,驱逐农民以发展利润更高的羊毛产业。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互联网行业起步,微软、苹果、谷歌、亚马逊等互联网企业相继成立,顺势将这片数字蓝海瓜分殆尽,科创巨头通过数据垄断、平台规则和资本优势控制数字资源。瓦鲁法基斯认为在过去两个半世纪里,人类经历了两个奇点,分别是蒸汽机的应用和平台技术的发明,但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都是“对公有土地的掠夺”[2],英国圈地运动对“普通土地进行史诗般地掠夺”[2]以及云资本对“互联网公地的史诗般地洗劫”[2]

    迪朗指出今天微软的Word能在云空间占据一席之地就在于“它保证了我要发送或接收的文件的完整性”[6]。从该特定层面的视角来看,谷歌成为国外使用率最高的日常生活助手,拥有Android操作系统并在搜索和广告技术领域占据领先地位,亚马逊的AWS是全球最大的云服务提供商,苹果则在硬件设计和生态系统整合方面具有优势。当我们置于各大平台控制的社会技术生态系统中时,平台已变得至关重要,“被视为基础设施”[22],“正在成为领地”[6],此时退出的成本便极度高昂。社交活动领域,扎克伯格拥有Meta的领地、字节跳动拥有TikTok的领地;搜索引擎领域,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拥有谷歌的领地;操作系统领域,微软拥有Windows、苹果拥有iOS。他们在各自的生态领地,垄断了原始数据以及封地,任何个人、公司想要涉足他们所辖的地区都必须缴纳“地租”,瓦鲁法基斯将贝佐斯、扎克伯格、库克等人称为“云主义者(cloudalist)”[2],他们凭借对“封地”的所有权,行使收缴租金的特权,这种基于虚拟土地所有权的产物,称之为“数字租金”,数字地租的生成机制依赖于平台对“数字领地”的圈占与控制。但倘若仅仅从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层面来分析数字租金,易陷入“封建主义”的窠臼,容易忽视传统封建主义与当代资本主义在地租理论上的质性区分,只有重新回到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理论,从马克思地租理论中找到数字地租的本质,无论是资本主义地租还是数字资本主义地租都不过是特定的、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生产关系形式,是“地租一般”[17]这个对象本身在资本为主导地位的生产条件下的个别表现。

    最新全球企业市值排名中,苹果、微软、亚马逊、Alphabet、Meta等平台企业取代福特、花旗集团、汇丰集团等巨型制造企业,独占鳌头、遥遥领先。这种非生产性企业的利润来源问题自然而然地引起了广泛关注。瓦鲁法基斯认为“当利润压倒租金时,资本主义就占了上风”[2]。“然而,尽管利润取得了胜利,租金却在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幸存了下来”[2]。迪朗认为数字化的兴起“助长了巨大的租金经济…对信息和知识的控制(即知识垄断),已成为获取价值的最有力手段”[6]。租金已经构成了平台企业绝大部分的收入。当地租超过利润,资本主义便让位于封建主义,这就是技术封建主义假说。瓦鲁法基斯认为地租卷土重来是实际正在发生的事,地租从传统封建社会到产业资本主义社会、金融资本主义社会以及今天的数字资本主义社会,历经社会形态的跃迁,作为未消失的残片,在分析平台企业利润来源时既成为逻辑起点但理论者又容易迷失在“头足倒立”的颠倒逻辑中。

    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认为土地因肥力、位置不同而产生地租差异,最优土地的耕种者获得超额利润。马克思在李嘉图级差地租理论基础上提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垄断地租,认为“资本主义地租是租佃资本家使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而交纳的、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体现着土地所有者和租佃资本家分割剩余价值、共同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17]瓦鲁法基斯认为在封建主义时期,地租是封建领主由于某种出生的偶然或皇家法令,获得了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凭借所有权榨取农民的收入。资本主义制度下,租金与利润从算术上讲没有区别,都是支付成本后剩余的钱,他认为两者的区别在“更微妙、更定性上,几乎是抽象的:利润容易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而租金则不然”[2],租金收益的本质源于对稀缺性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例如优质耕地或化石能源矿脉,这类有限自然要素具有供给刚性,其总量无法通过资本投入实现规模扩张。与之形成范式差异的是资本利得的形成机制,其价值创造路径依托于主体通过创造性生产活动生成的增量价值,这类经济活动本质上是将非存在物转化为市场标的物的过程。无论石油公司、房地产、私有化电力或供水设施他们都“通过将租金伪装成利润来使其合法化——这类似于用利润来洗刷租金”[2]。显然瓦鲁法基斯与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存在很大差异,特别是关于租金和利润之间的关系,瓦鲁法基斯当然不懂租金只是作为剩余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也不懂利润只能源自活劳动的劳动,是超额剩余价值的颠倒形式。

    不同的平台类型,企业可以获得级差地租或垄断租金。平台企业能够获得租金的原因在于数据要素所有权垄断,而数据要素又以大数据和算法等技术为基建。瓦鲁法基斯认为“世界经济的润滑剂显然越来越少地使用利润,而是越来越多地使用云地租”[2]。数字地租的本质是数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技术封建主义中的具象化,其生成机制既继承了传统地租的剥削逻辑,如所有权垄断、剩余价值分配,又因数字技术的特性,如数据流动性、算法权力等呈现出新形态。社交媒体平台将用户社交图谱私有化,电商平台将消费行为数据资产化,其本质是将本应属于公共领域的数据资源转化为私人垄断资本。在新圈地运动(New Enclosure)塑造的“互联网二号”(Internet Two)中,被迫将自己的身份信息交给数字领域中被围起来的一部分[2]。这一过程重构了级差地租的形态,Ⅰ型数字级差地租源于平台的技术垄断地位,如谷歌搜索算法的市场支配,Ⅱ型数字级差地租则通过持续的数据积累与算法迭代形成动态壁垒,如Netflix基于用户偏好数据优化的推荐系统。Meta(Facebook)2023年广告收入的78%可归因于对社交图谱数据的垄断性占有,广告主支付的费用实质是为获取“数字领地”准入权而缴纳的地租。

    从数据垄断层面可以理解数字地租的产权基础,而真正的价值来源还是被遮蔽了。用户在平台的点击、社交、消费等行为被转化为“数字劳动”,其产生的数据成为剩余价值的源泉[23]。平台通过无偿占有用户的自由时间,将其转化为数字剩余劳动,进一步被颠倒为数字租金,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内容创作被平台转化为广告收益,但用户未获得直接报酬。在剩余价值的分配链条中,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通过不同形式被各阶级瓜分,分别是“劳动的工资,或是资本的利润,或是占有的土地的地租。”[24]。在数字领域,剩余价值首先被平台资本以租金形式攫取,随后通过金融化手段股权收益、数据资产证券化等进一步分配给投资者,形成数字食利阶层。如前文所述,由于退出平台的成本很高昂,用户对平台的依赖形成数字佃农关系,平台通过控制数据入口进一步强化垄断地位,用户则被迫接受不平等的“社会性合约”,进一步巩固了数字地租的合法性。传统理论中,剩余价值通过市场交换转化为利润,最终在分配环节以利润、利息与地租的形式分割。但在技术封建主义框架下,这一链条被双重颠倒,其一,剩余利润不再直接表现为企业利润,而是被平台通过数据垄断转化为超额利润。其二,超额利润进一步被固化为数字地租——平台凭借各自对云领地资源的独占权,以租金形式持续抽取价值链上下游主体的剩余价值。苹果应用商店对开发者收取的30%分成即是典型,这一分成的本质并非对技术基础设施的合理回报,而是基于iOS生态垄断地位的级差地租。

    这种颠倒暴露出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深层悖论,数据作为“一般智力”的结晶,本应推动生产社会化与知识共享,却因数字公地私有化沦为地租攫取的工具。更严峻的是,数字地租的集中化导致剩余价值分配的结构性断裂,全球前十大科技公司占据80%的数据收益,传统“工资−利润−地租”的分配体系被简化为“工资-数字地租”的二元对立,社会财富向数字寡头加速聚集。生产总过程的颠倒,不仅标志着剩余价值榨取形式的升级,更揭示了资本主义通过与技术的耦合逐步实现自我延续的病理机制。

    马克思将流通领域视为“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25],认为商品交换的自由性与平等性构成了资本主义合法性的表象。然而,算法控制对流通环节的渗透,彻底瓦解了这一自由假象。在技术封建主义秩序下,流通领域的自由交换被异化为平台主导的偏好驯化,价值实现过程从市场自发协调转向算法计划性操控。

    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自由竞争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的基石,构建了市场经济的理想模型。斯密认为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如利润最大化)时,会通过市场竞争无意中促进社会整体利益。这一过程被称为“受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26],引导资源流向最有效率的领域。在多布−斯威齐之争(Dobb-Sweezy Debate)与布伦纳之辩(The Brenner Debate)中,其核心是资本主义驱动机制的本质究竟是市场竞争、自由贸易等经济要素的自主演进,还是必须依赖政治强制与制度暴力等超经济力量的历史建构。莫洛佐夫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完全由其竞争和剥削的内部动力驱动,而政治征用则牢牢地处于其边界之外”[3]。虽多年来仍无明确定论,但一定程度上却形成一种共识,即竞争驱动是资本主义特有的发展意志。“资本主义的核心动力是与竞争相关的投资需求和对市场的广泛依赖”[6]

    随着数字技术的崛起,算法正在击穿自由经济和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个人和组织对数据和算法垄断性控制结构的依赖,构成了数字生产关系的基础”[6]。贝索斯提出亚马逊的使命“通过个性化,电子商务将加速发现过程本身”[27]。通过个性化,即积累个人和语境化数据,亚马逊将自己定位在消费者选择的上游。这是为了预测需求,甚至通过相关建议来激发需求[6]。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将市场竞争视作一种“发现程序”[28],一种生产知识的手段,强调了市场竞争在揭示信息、引导决策和推动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瓦鲁法基斯也认为进入云封地“所有的事情和每个人都不是由市场这只无私的看不见的手来中介,而是由一种算法来中介”[2],“进入亚马逊网站,你就退出了资本主义,尽管那里有买有卖,但你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能被视为市场的领域,甚至不是数字市场”[2]。这里存在一种算法,不仅可以从每笔销售额中提取佣金,还可以决定什么可以卖,什么不能卖。技术封建主义思潮的理论在于市场让位于云封地,封建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市场原本由一只“无私的看不见的手来中介”,进入平台,看不见的手被看得见的手——算法所取代。瓦鲁法基斯直言“云资本是市场的丧钟”[2]。“算法从中汲取的海量数据源于个人行为的过剩部分,但在聚合过程中超越了个人,又以蜕变后的形式回归个人”[6],其核心机制在于算法对需求的工业化制造与对行为的系统性规训。平台通过推荐系统,如TikTok信息流、Amazon“猜你喜欢”,将用户行为数据转化为欲望建模的原料,利用强化学习算法构建“数据输入−行为反馈−模型优化”的闭环控制。在此过程中,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传统关联被扭曲,网红商品的爆火并非源于其效用,而是算法分配的流量所制造的需求幻象;直播间中“秒杀”与“限量”的话术设计,实为算法对消费者心理阈值的精准操控;Netflix的推荐算法决定80%的用户观看内容,影视创作从艺术表达降格为数据适配,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沦为算法霸权下的地租增殖游戏。“它们的垄断力量和庞大的基础设施产生了自己的生态系统”[7]。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要不断降低商品价格,提高生产率。然而“沃尔玛没有压低亚马逊的价格,也没有提高其商品的质量,而是利用自己的数据库吸引更多的用户进入其新建的云封地”[2]。“正是这种对我们注意力的控制权,使他们能够向那些从事老式商品销售的附庸资本家收取云地租。归根到底,云主义者投资的目的不是在资本主义市场中竞争,而是让我们完全退出资本主义市场”[2]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商品具有二重性,价值/交换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在由算法中介的价值实现场域,进一步导致价格机制的失灵。动态定价算法使价格脱离价值规律与供求关系,成为平台利润最大化的工具,将自由交换异化为算法强制,流通领域的平等性被彻底消解。这种控制不仅重构了价值实现路径,更催生出“流量即价值”的畸形逻辑,中小商家因算法流量分配边缘化,商品质量让位于数据曝光度,刷单与数据造假成为生存策略。由此引发的流通悖论,标志着资本主义矛盾在数字时代的升级。首先,流通领域的去市场化,算法控制使平台获得“准计划权力”,市场自发协调机制被平台的集中化决策取代,哈贝马斯所指的“交往理性”在算法黑箱中彻底塌缩。其次,价值实现的异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经典命题遭遇挑战,算法分配的曝光度成为价值衡量尺度,商品内在属性沦为算法操控的附属变量。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指出,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的过渡是资本集中与生产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金融资本通过控制生产、流通和定价权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导致技术创新动力减弱、市场活力萎缩。当从竞争走向垄断也就意味着资本主义逐渐成为提高生产力的阻碍。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和马克思的理论探索中,竞争、投资、生产性劳动一定程度上是高利润的同义语。迪朗在《虚拟资本》中探讨了利润与投资的关系,从利润与投资正相关到20世纪9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体的利润有增无减,投资却停滞不前或下降。迪朗以沃尔玛为例,分析了全球供应链的实际运作,在《技术封建主义》中论述了知识产权在其中的权力分配作用。在2014年迪朗就提出了“这还是资本主义吗?”的疑问,他认为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和增加利润,进行必要的投资才是资本主义制度保持活力的根本,而这种必要性是基于资本家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运作,商品、劳动力、技术具有可替代性。正如布伦纳所言这是打破封建主义下这三个因素“合并”的结果。如果数字资产与生产它们的用户以及生产它们的平台不可分割,那么数字经济就可以理解为再次“合并主要生产要素,从而阻碍了它们的流动性”[3],进而削弱了市场竞争的生产力诱导效应,让那些控制无形资产的人(贝佐斯、扎克伯格、马斯克等)无需参与生产,就能获得令人印象深刻的价值,迪朗认为“在这种格局下,投资的方向不再是生产力的发展,而是掠夺(predation)的力量”[6]。当掠夺的力量盖过了对技术研发的投资时,资本主义就展现出对生产力的限制的一面,自由竞争的削弱也将进一步导致生产率的削弱。迪朗直言“数字技术的崛起正在颠覆竞争关系,转而支持依赖关系,扰乱了整体机制,并有使掠夺盖过生产的趋势”[6]

    马克思强调垄断资本为维持超额利润会阻碍技术扩散。凡勃伦在《有闲阶级》中指出商界的主要活动不是组织生产,而是破坏生产过程,各方都在努力更有效地勒索他人[29]。迪朗认为这种“用于保护和扩大数字地租控制权的投资优先于生产性投资。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新兴生产方式的反动性”[6]。平台型企业本质上是非生产性、寄生性、垄断性的,他们凭借对数据的垄断、对算法的掌控可以直接掠夺利润,在此背景下鲜少有企业愿意投资巨额成本进行技术研发,平台通过“杀手并购”收购潜在竞争者和“生态闭环”压制创新。大型平台企业将研发资源集中于维护垄断地位,进行数据壁垒建设,而非基础技术创新,导致社会技术投入的结构性失衡。这种“创新租金”的攫取模式,实质是虚拟资本对实体生产力的吸血。

    无论是祖博夫提出的“寄生经济逻辑”(Parasitic Economic Logic)还是“工人主义(Workerism)或者是“用户主义”(Userism),在分析劳动占比极低的“租佃型公司”时都陷入了解释无力的僵局。相较于平台资本主义、数字资本主义等主流分析范式,技术封建主义的概念建构在语义基因层面嵌入了前现代依附关系,其术语系统本质上构成对数字时代新型封建特质的理论指认。莫洛佐夫甚至戏称其为“知识分子的软弱”[3]。技术封建主义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异化,是资本主义矛盾的升级,是资本主义内在剥削和外在掠夺本质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的再深化。国外左翼学者以敏弱的思维触觉到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创制性提出“技术封建主义”的术语体系,瓦鲁法基斯用利润让位于地租、市场让位于云封地来阐述这一崭新变化,意义深远,但在一定程度上又陷入资本主义倒退回封建主义,杀死资本主义自身的悖谬。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一种总体性的视域,通过对剩余价值的分析与租金理论的本质辨识,在数字信息时代依然是批判审视资本主义运行机制、发展趋势、内在矛盾的根本理论。“资本主义并未发生断裂,而只是正利用一切可调动资源沿着一如既往的方向前进”[3]。在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租金”本身就是“一般智力”及其他公共资源被资本家私有化的产物[30]。平台通过构建虚拟空间吸纳过剩资本,并通过数字租金实现价值增殖。哈维在资本循环理论中指出,资本为缓解过剩危机会转向次级(建成环境)[31]和三级(科技与劳动力再生产)循环。数字空间作为“三级循环”的延伸,成为资本积累的新场域。技术封建主义下生产总过程的颠倒与资本流通过程的悖论共同构成资本主义系统性危机的数字显影。当算法控制取代市场自由、数字地租重构剩余价值分配时,资本主义的合法性根基已被其自身的技术异化所动摇,这一悖论不仅要求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范式革新,更迫切呼唤对技术民主化与数据公有化的制度探索。

  • 表  1   平台资本主义与技术封建主义的理论差异

    平台资本主义技术封建主义
    积累逻辑剩余价值生产(数据劳动剥削)地租榨取(空间垄断与租金抽取)
    权力结构生产领域的集中化垄断空间领域的封建化分封
    剥削形式劳动异化(零工经济的“数字泰勒制”)空间异化(虚拟领地的“数字佃农制”)
    矛盾焦点生产社会化与数据私有化的矛盾空间公共性与资本私有化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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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25-03-30
  • 录用日期:  2025-04-06
  • 网络出版日期: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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